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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文摘青春风铃精彩中短篇爱情故事精选二.doc

时间:2020-04-02

青春风铃校园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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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你是那一树一树的花开 高一的第一次作文讲评课上,杨威的《每逢佳节倍思亲》被老师当作范文在全班朗读。那时大家还不熟,私下里悄悄问,哪个是杨威? 文章非常感人。老师念了一半,苑可就听见低低的抽泣声,有几个女同学哭了。苑可没哭,她正暗暗庆幸呢,杨威是她的同桌,16岁,来自邻县。老师看看下面,清清嗓子继续念:“坐在静静的寝室里,周边无声,我却分明听见妹妹天真的声音:哥,你没有钱就给我写信。是的,我14岁的妹妹,为了让我继续读书,她辍学在家,每天做工以换取我的生活费。”苑可听到这段话时,终于忍不住,泪流满面。她拿过纸写了一句话:我可以做你妹妹吗?却没有勇气递过去。因为她看见杨威板着脸,一副冷冷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架势。 第二次作文,全班大半同学都有了一个为让自己读书而辍学的妹妹。老师哭笑不得,说不要模仿,要尽量写真事,以情感人。杨威用书挡住头,在下面偷笑。苑可也笑了,并不是因为她的文章被当作范文,而是她发现,杨威笑起来的样子很亲切,很可爱。 自那次作文后,杨威一下子成了班上的人物。下了课,便有女同学借故接近他,借橡皮呀,问数学题呀,或者什么事都没有,只是闲闲地和他说话。杨威应付着她们,不热情也不冷淡。坐在一边的苑可却觉得不舒服,心里一抽一抽的,仿佛属于自己的宝贝被人夺了去,空空落落的。 后来,苑可索性不理杨威了,她也说不明白那种感觉。每天早晨杨威没来时,她直着脖子向外看;杨威来了,她却马上低下头,翻开书装作看得认真。杨威和周围同学谈笑,她从不搭言,寂寂地坐在位置上,画小人,写字。有时宁可借后座同学的尺子,也不向杨威张口。 周末的劳动课,要到操场上抬土。苑可太瘦小,大家都不愿意跟她一组。正伤心时,杨威跑过来:“苑可,来。”他拿了长长的棍子,大部分都伸到苑可这边,好似荡秋千。苑可轻松自如地走路,他却累得满脸是汗。苑可说停下来,把棍子往他那边挪一挪,却被他顶回来,笑着说:“没关系,我是男子汉。”苑可听了,心里暖暖的,她想,原来这个男孩子很关心自己呢。 “苑可,你真有哥哥?”自习课上,杨威悄悄问她。“怎么了?”一会儿她才明白,原来她在作文里写:我哥哥非常聪明,人长得又帅,好学上进,是我学习的榜样。苑可想了想,点点头:“是呀,我哥哥特别优秀,我喜欢他呢。”“我也喜欢我妹妹。”杨威说。苑可的心一下就凉了,因为,她写的哥哥就是杨威。 高二开学时,杨威没有来报到。苑可急急地却又装作若无其事地向周围人打听:“杨威怎么了?”大家都摇头,私下里胡乱猜着。一个星期后,老师告诉大家,杨威回到自己的老家读书了,希望大家和他保持联系。苑可听完,心里轰然,好似跌进万丈深渊。他怎么这样,怎么可以不声不响地回去,连个招呼都不打。 那晚,苑可躲在被子里,悄悄地哭了。窗外不知名的花儿开了又谢,谢了又开。她觉得失落又伤感。她问自己:以后还能再见到他吗? 一个月后,苑可终于收到杨威的信。 他说他转回自己的家乡读书了,因为误了课,这些天一直忙于补习,所以没给苑可写信,请她原谅。他还告诉苑可,自己改了名字,叫杨千里。他问苑可学习怎么样,每天还写日记吗,作文又被老师当作范文念了吗?苑可高兴地回信,一一应答,告诉他自己的现状。她不明白杨威为什么转学,还说,一定要找个时间去看看他。杨威马上回信说,不如这样,我们做个君子协定,现在努力学习,两年后,大学校园里见,可以吗?苑可当然同意,她还愿意与他比试高低,看谁考的学校理想。 杨威的信总是来得很慢,有时达两星期之久。苑可便抱怨他。杨威解释说,学习实在太忙了,他们又添了课外小组,每周都要测评,压力特别大。苑可看了,便暗暗努力,没日没夜地学习。她想,绝不能落在杨威的后面,一定要实现他们之间的“君子协定”。 高考结束了。苑可发挥得非常好。因为放暑假,她和杨威失去了联系,日子顿时一片空白。有一天她突然想,去杨威的学校看看他,反正,他要回去填志愿的。 苑可悄悄地坐火车去了。在她寄了无数封信的校园里,疏疏落落地走着几个同学,操场上有人在打篮球,生龙活虎的身影翻飞跳跃着,呐喊声、欢笑声阵阵传来。苑可远远地看着,想,这是杨威读书的学校,无端地觉得很亲切。 她客气地向人打听杨千里,对方说你等等,他打球呢。苑可的心都要跳出来了,靠在大树下,等杨威跑过来。她想,第一句话要和他说什么呢?可是,等来的却是个长发、高鼻梁,有着明亮眼睛的男孩子。这哪里是她要找的杨威呀!“对不起,”苑可说,“我找杨威,不,高三五班的杨千里,他作文写得特别好。”对方说:“我就是杨千里,你是苑可?”苑可莫名其妙,如跌云雾之中…… 苑可收到北京某大学的通知书,父母张罗着为她摆升学宴,但她却没有想像中的那样高兴。 开学前,收到杨威的信,来自他的老家。他说:苑可,我本来想,你走后再给你写信,但现在还是把一切都告诉你吧。高二那年,我并没有转学,而是辍学在家。怕你觉得我没有出息,才对你说了谎话。也为了让你努力学习,我跟你订了“君子协定”。杨千里是我表弟,每次你的信都是他给我寄回,我再通过他寄给你,所以周转得特别慢。两年来,你就像四月的樱花,一树一树开在我的心间,在我绝望时,给我希望和力量。我开了家小店,生意还可以,现在,我已经把妹妹重新送回学校了,希望她以后和你一样,能考到满意的大学。苑可看到这,泪一下子流了满脸。两年来,杨威的信何尝不似满树的樱花,开在她心间,一次次给了她学习的动力和勇气呢?他过得并不快乐,可他每次在信里展现给她的,却是那样自信上进、坚强果敢的男孩儿! 苑可给杨威回信,她说:每个人都是一树又一树的花,开在有缘人的心里。你现在应该马上回到学校,履行我们当初订下的“君子协定”,我业余时间会打工,帮助你负担你妹妹的学费。当然,她还要告诉杨威,关于她作文里“哥哥”的秘密。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宜搜小说搜索()[37]我爱了你那么多年 陈晓晓一直都记得,第一次见到林维的时候,自己只有17岁。 领书的时候林维排在她前面,他个子很高,穿浅蓝色的格子衬衫,白色球鞋。后退的时候不小心踩了陈晓晓一脚,急忙回过头来道歉。陈晓晓看着他慌张的样子觉得很好笑,林维也笑了。他的笑容很干净,露出洁白的牙齿,眉头舒展开来,很阳光的样子。 陈晓晓很细心。 她知道林维会在地理课上睡觉,喜欢看武侠和科幻,喜欢玩激烈的格斗游戏,每天放学都会去球场踢球。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知道这些,光是上课偷看他,应该是不会知道这么多的吧? 陈晓晓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不知道为了什么,在教室里的时候,会经常回头去看林维。好像是一个习惯,在看见他的时候觉得很安心。她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这是自己心里的一个小小秘密。有时候林维不在,陈晓晓觉得自己的心好像空了一块,非常不安。 端午节那天,陈晓晓听见林维和别人说父母都出差了,这个端午节他没有粽子吃。于是她早上趁妈妈不注意偷偷多拿了一个蛋黄粽子。 一早上的课都上得心不在焉,课间的时候趁林维不在,陈晓晓把粽子悄悄放进了他的课桌。抬头就看见林维走过来,她慌乱地站起来,迅速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林维奇怪地看她,然后对着满脸通红的她微笑。 陈晓晓一天都不敢回头去看林维。完了完了,他一定会知道粽子是她放进去的,他会怎么看她?但想着想着心里又有微微的甜。 放学后陈晓晓才发现林维早就不见了,心里有些失望。经过球场的时候忍不住朝里面张望,却没有看到林维。陈晓晓觉得自己糟糕透了,低下头轻轻踢草坪上的小石子,眼泪忽然涌了出来。 突然有人在背后拍她的肩,陈晓晓愕然回过头,林维站在她的面前,手里拿着那个蛋黄粽子。他还是阳光地笑,眉头舒展,他说:“谢谢你。”说完安静地看着陈晓晓。 陈晓晓的脸刷地红了,她不敢抬头去看他的眼睛,低低地说了声:“不用谢。”转身就跑了。 19岁的时候毕业,林维考上了北京的大学,陈晓晓去了上海。 林维先走,走的那天陈晓晓去送他。林维还是高高大大的样子,咧着嘴笑:“再见。”他还是当初那个阳光温暖的男孩,但似乎没有太多的留恋,想到美好的前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再见。”陈晓晓轻轻地说,虽然她难过得想哭,但还是拼命忍住泪,什么也没说。 那个在球场上跑起来像一阵风的少年,那个他的眼睛让她在说话的时候不敢看的少年,那个她默默喜欢了三年的少年,他就那么毅然地走了,她不知道他是否知道她心里的秘密。 刚到上海的陈晓晓非常内向。她很少和朋友出去逛街,总是独自去图书馆看书,有时候一泡就是一整天。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一年多。 那天陈晓晓的书掉在了地上,一个男生帮她拾了起来。那个男生很阳光,笑的时候眉头舒展。陈晓晓看见他笑容的时候有些发怔,然后她觉得自己有些疼。那种疼在身体里,轻轻地,非常迅速地蔓延开来。 陈晓晓知道自己想到了林维,她从未有哪一刻忘记过他。 陈晓晓晚上回寝室经过公用电话亭的时候,突然有打电话给林维的冲动。 她没有电话卡,那时的学校寝室没有电话,所有的长途都得到楼下传达室去打。学校只有四个公用电话亭,那里总是排满了人。 她用最快的速度冲到校外买了一张电话卡,没有50元的,她只好买了一张100元面值的。一下子花去这么多钱,对陈晓晓来说,是一件太过奢侈的事情。 电话亭外很多人都在等待,陈晓晓只能站在队伍的最后。夜晚的风很冷,陈晓晓抱紧了双臂,心里又激动又胆怯。该跟林维说什么呢?这么长时间没见,不知道他在北京好不好,不知道北京的夜晚会不会也这么冷,不知道……他会不会像她想念他—样想念她。 陈晓晓能感觉到自己的脸突然烫了起来,就像是回到了四年前,她把粽子放进林维课桌被他撞见的那个上午。 电话接通的时候她听见了那个熟悉的声音,她突然慌张,以至于说不出一句话来。林维在那边耐心地问:“喂,喂?请问你找谁?”陈晓晓终于开口:“林维,是我。” 陈晓晓的声音因为寒冷变得颤抖,连自己都听不真切了。 陈晓晓开始给林维写信。语言零零碎碎,写一些琐事,或者自己的心情。她总觉得自己随时都有很多话想跟林维说,但却无法随时打电话给他,于是就写信,像写日记那样坚持。 陈晓晓的信很长,信笺是淡绿色的,上面有粉色的碎花,非常别致。这种信笺是她独自坐了两个小时公交车,跑到小商品市场淘来的。中途转车的时候走了很长的路,回来才发觉脚底已经起泡。但她不觉得疼,反而非常开心。林维喜欢别致的东西,她早就知道,于是很用心。 每个星期六她都准时早起,赶在学校信箱开箱前把信寄出去。她小心翼翼地捏着早就贴好邮票的信,一路上心情愉快。清晨的风微微吹起她藕荷色的长裙。 林维的回信并不规律。有时候半个月一封,有时候一个月也没有一封。陈晓晓并不难过,她想林维一定非常忙,学习一定很紧张。他是男生,自然不像自己这么多愁善感。每次收到林维的信,陈晓晓晚上一定睡不着。她把信放在枕头边,翻来覆去地看很多遍,直到最后都能一字不漏地背诵出来。 大三暑假的时候陈晓晓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她要去北京看望林维。陈晓晓一想起这个决定就觉得莫名地兴奋,她发觉自己那么想念林维,这种想念从未如此强烈过。 她独自去火车站买票。火车站人很多,她没有买到硬座票。短暂的考虑后她买了无座的票,这意味着14个小时的旅途将会非常辛苦。陈晓晓想,也许多带几本书就足以打发这段时间了吧。 火车上的情况远比她想像的要糟糕。她和很多无座的人一起,被挤在窄窄的过道里。天气很热,车厢里散发着难闻的气味。来往的人很多,陈晓晓干净的裙子被弄得皱皱巴巴,而且非常脏。但她很快就适应了这样的环境,她靠在自己的行李箱上看书。书里夹着林维的信。林维在信上说:“如果你来北京,我可以用自行车载你去颐和园,我们去吃烤鸭,看有意思的话剧。” 陈晓晓看着看着就微笑,多好啊,她要去的那个城市有她深爱着的男孩。 漫长而辛苦的旅途终于结束了。当陈晓晓拖着自己的行李箱站在林维学校的门口时,她突然觉得很恍惚。想起来和林维已经两年多未见,不知道他有没有改变。陈晓晓看着自己,不到三年的时间已经从不起眼的黄毛丫头长成了亭亭玉立的美丽少女。 林维接到她电话的时候显然很吃惊,他去接她。远远就看见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孩子,独自拖着行李箱站在校门口,看上去落落大方,却也有掩饰不住的疲惫。陈晓晓看到了他,但她没有向他挥手。她只是微笑着,看着他气喘吁吁地跑过来。 林维接过她手里的箱子,微笑着说:“你怎么来了?” 陈晓晓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着看他。林维瘦了,也高了,还有些黑。唯一没变的就是他的笑容,很干净,眉头舒展开来,很阳光的样子。 在北京的日子过得很快乐。林维用自行车带她去颐和园,带她去吃很有名的北京风味,去故宫和长城。那是陈晓晓第一次站在长城上看连绵的山峦,那么好的风景,身边还有深爱的男孩,陈晓晓觉得自己的心里非常柔软。扑面吹来温和的风,她的长发被吹得飘起来,轻轻拂在林维的手臂上。 陈晓晓突然低下头冥想。林维微笑着问:“你在想什么?”陈晓晓也笑,她突然张开双臂,仰起头深呼吸,然后说:“多好啊,林维,多好啊。”林维微笑着看她,她的样子像极了一只鸟。 回到上海以后陈晓晓仍然坚持给林维写信,仍然是浅绿碎花的信笺,仍然是零零碎碎的文字。林维的回信更加少,他有时候回信,信中却越来越多地提到另一个女孩子。陈晓晓静静地看着,感觉自己的心里开始有尖锐的疼痛,这种疼痛迅速地蔓延开来,疼得她弯下了腰。 陈晓晓在图书馆呆呆地坐了一天,秋天的阳光很好,透过梧桐树叶细碎地投射下来。陈晓晓看着那些树叶的影子,这个秋天过后,她就要大学毕业。她恍然想起多年以前,自己上课时回头偷看林维的往事。生活一直在不断变更,但为什么她对林维的感情,这么多年了却没有丝毫的改变?陈晓晓揉着头,她一向都有很多话想对林维说,此时却发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松开拿笔的手指,发现自己的掌心中全是冷汗。 林维再无信来。陈晓晓也不再写,虽然每个星期六依然习惯地早起,但已不再是长裙飘飘的日子。大四的生活更加伤感,她一个星期除了两天去见导师,剩下的时间都是自己做毕业设计。陈晓晓很少再去图书馆,下午的时候独自去校园散步,经过球场的时候看见很多男生在踢球,她靠在栏杆外面看了很久。这时球滚到她脚下,她抬脚把它踢了回去,球在空中划了一个很漂亮的弧线,稳稳地落在了场中。很多男生都大声叫好,还有些人吹起了口哨。 陈晓晓笑起来,这个脚法是林维擅长的,她看了那么多次,早已烂熟于胸。她信步走到操场上去,在贴近跑道的地方看见不知道是谁画下了一颗大大的红心,旁边写着英文字母:ILOVEYOU。陈晓晓在那里待了很长时间,想起很多往事。想起林维去北京的那天,她拼命忍住自己的泪水,他却没有察觉;想起第一次给林维打电话的那个晚上,他们的通话只持续了十分钟,而她为此排了一个多小时的队,他却没有听出她声音里的异样;独自去北京的那趟火车,她被闷得头晕,险些窒息,他却没有问过一句;想起他们站在长城上眺望,他却并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陈晓晓蹲下身来,把头埋在手臂里,无法自制地哭了。她爱了林维那么长时间,他应该早就知道,但他没有爱过她。 陈晓晓最后给林维写了一封信。 我一直想写信给你,但每次提笔却又不知道该怎样说起,于是又放下,我只能让自己单纯地被积压着。现在想起来,以前的往事真的像一场梦,承载着我所有的爱和梦想。但它终还是无法靠岸,所以一再游移。我曾经一直相信,你就在我心里,所以天涯咫尺。但当我伸手的时候,才发现我们之间几乎没有坚实的东西。我只是轻轻一碰,它就碎了。 我给你写了99封信,如果你小心拆开信封的话,还可以看到信封口的编号,但是你从未发觉过。我对自己说,如果写到第99封信,你还没有爱上我,我就放弃。那天在长城上,你问我在想什么,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在想时间。七年了,我爱了你整整七年,但你却没能爱上我。 爱情真的很像一扇门。当我第一次开门的时候,看见你经过。但第二次开门的时候,你已经消失不见了。 但我将一直记得,那天你陪着我一起吹风,我的长发轻轻拂在你的手臂上。 陈晓晓毕业后留在了上海工作,在一家广告公司做自己喜欢的策划。一年之后回了一次家,和以前的同学聚会,林维没有回来。陈晓晓想,这样也好,是否再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知道这段单向的感情已经结束。只要她曾经一直珍惜着,就好。 一个叫陆远的男生笑着说起陈晓晓的往事,说她喜欢收集可爱的卡通图片,喜欢翁美玲演的武侠片,喜欢吃巧克力味道的冷饮,喜欢放学的时候去球场看球。陈晓晓很是吃惊,但陆远说起来,是云淡风轻的样子。 聚会散后陈晓晓问陆远:“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陆远看着她,他的眼睛里闪烁着明亮的光芒,然后他轻轻地说:“因为,我爱了你那么多年。”[38]纪念我所单恋的黑暗日子 我很不幸,喜欢上了一个太出众的男孩,你。有太多女生喜欢你,其中当然不乏非常漂亮的,而我,只是那么多女生中非常普通的一个。所以,很可悲的,我一直不能对朋友说出你的名字,一直以来我只能说,你叫“王子”。 网络写手坏蓝眼睛写过一篇文章叫《为苏格的年华》,我很喜欢苏格那样的男生:细长的眼睛,高挺的鼻子,单薄的嘴唇,凌乱散落在耳际的头发,脸上永远是那种在良好家庭教养下所拥有的从容不迫。 07年5月份之前,我一直是个单纯,明媚的女生。在我的生活中,没有任何可以让我彻夜难眠的事,直到遇见你,现实生活中我所见到的唯一和苏格类似的男生。从此开始了我的单恋。在这之前,我从没有谈过恋爱,只是深深崇拜着JAY。 回想起当初的生活,我真的可以写出无数个为了你。 为了你,我爱上了学校。学校是多么美好的地方,有时回头,在前方,或者45度抬头都有可能看见你。你常冷漠的看者这个世界,但有时你也会微笑地和朋友说话,你的笑容非常温柔清澈,像是涟漪,一圈一圈静静地回荡在这个世界。 为了你,我可以一吃完饭就冲向学校,在烈日炎炎下一个人在操场上等着随时都有可能来到学校的你。汗水流进眼睛,流进干涩的嘴巴。但,这些又算什么呢?一直到接近上课,学校音乐响起,学生们陆续到来。在人群中,我能一眼认出你,看着你从眼前走过,然后消失不见,这是我唯一的快乐。 为了你,我可以连续一个暑假,孤身一人,站在你教室的楼下,望着你班上那几盏不断旋转的电风扇发呆。直到下课铃声响起,我迅速逃离。但我很快乐,因为隔着10米的透明空气,隔着那面墙,你就在不远的那端安静的坐着。我很荣幸,我们可以置身于相同的校园,呼吸着带着淡淡花香相同的的空气。 为了你,我可以早早起床,坐在你家楼下的一个角落,喝着牛奶加面包,望着你家的大门一直到快上课,然后冲到学校。所以同学一直郁闷我为什么总那么忙。所以店铺的大妈常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我,难不成她把我当神经病了?可是,生活毫无规律的你简直是神出鬼没。有时我咬牙等到上课,你还没来,结果有两种可能:1,你六点半之前就去学校了。2,你又睡过头了。而我只能卫生多做些来弥补我的迟到。 为了你,我可以听着JAY的《祝我生日快乐》泪流满面,然后在手上刻下你的名字,一刀,一刀。看着血凝固,你的名字就那么清晰的显现在眼前。然后觉得我的世界是那么的黑暗,这是什么生活。 我常常想,该留下些你存在过的痕迹了。于是我准备偷拍你。一次看见你走进楼梯,而我在教学楼对面不远处。我想,等到你走到走廊我就可以好好拍几张了。可是你一直都没走到走廊。莫非你在楼梯上就消失了,怎么一直不出来。再仔细一看,原来你隔着楼梯上的玻璃,在看着我。我拿着相机的手瞬间定格在空中,然后下一秒脸煽煽地红,低头离开。 每次看见时你都不敢看你的眼睛,只能习惯远远望着。有时和你擦身而过,我只能叫很好的朋友帮我看看你,而我的朋友每次都说:“他微笑地看着你。”我不懂你为什么微笑地看我。但是我确实常常发现你从我身旁冷漠的走过,在下一个转角,你会回头看我,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翻开我的日记,仅仅正面遇见就有一百多次,其中也有许多我不小心和你对视。我觉得你没有不注意到我的理由。但注意又有什么用呢?我们还不是每天都能遇见,在转角,在路边,而我们的距离却是一厘米,一光年。 佛曰:前世500次回眸才换回今世的一次擦身而过。那今世的500次擦否能换回来世的一次手牵手? 我曾经和你是QQ上的好友,他很和善,我们聊的很好。但是我常把所有人都置之不顾,听着自己的心跳等待着你的讯息。我渐渐的,把你逼急了,我知道你厌烦了我。但这已经来不及了,我成了你QQ里的陌生人。“陌生人”,呵呵。我是在妈妈的唠叨下,冒着雨,越过好几条街,才能和你说上几句话,换回了一个陌生人。 后来在你生日那天我又加你了,我说:如果我是寞寞,你还愿意加我吗?你很快同意了。但是我们的聊天远远没有曾经的热烈。你也不再那么和我开玩笑。你像极了哲学家,讲的话都很有道理,你说:“我们这个年纪对于爱情,我们是真不来的。”,“自残?你傻啊,自残还不如去KTV好好疯狂一下。”有时我们也能聊到凌晨1点,然后我会抄聊天纪录到两点。我的快乐就这样伴随着你的快乐而生存,像一条可怜的寄生虫。 就这样,一个人的爱恋经过了炎热的夏天,飘过凄凉的秋天,到达寒冷的冬天。你说你过完年就要去北方读书。是啊,经历了春夏秋冬也该有个结束了。于是我发了一封Email。里面写的是《为苏格的年华》。我和小说里的那女生是多么的相像啊。你很喜欢那小说,把它放在博客。 新年一天一天地逼近了。我实在不想再让这样黑暗的日子掩盖住我的青春。我终于鼓足勇气给你发了另一封Email. 今天好冷,冷得我什么都不想干。不过,希望你千万别懒得连这些文字都不看。因为短短的几分钟,却是我接近一年的年华。 遇见你是去年明媚的5月。我们的学校飘满新叶芳香的味道。我最好的朋友一直给我讲一个秘密,那就是她很喜欢你的朋友。我的朋友什么都告诉我,而我却什么秘密都没有,我觉得她很吃亏,所以就乱指了一个人,那时看见你长得特别好玩,然后我就说我喜欢你。 于是每天陪着她看你的朋友。偶尔也看见你。就这样慢慢的,很不可理喻的就习惯说我喜欢你 你知道你就是苏格,有这样一个女生喜欢你到那么疯狂却又可悲的程度,这更让我感觉我只能仰视着你。我们的距离是近在咫尺近,惘若天涯。我就是那女生,什么奇怪的事情都做过。有时等着你来上学,一直等到迟到,可你终究是一早上都没来。我不想让你知道我曾经做过什么样的傻事,这些已经不重要,我不能拿它们来换取你卑微的怜悯,因为,这些纯粹是我一个人的事。 我真的觉得很可惜,曾经唾手可得的相识就这样被消失,直到以后完全没有任何可能。 我也不清楚我喜欢你什么?可能10年后,我会回头看着曾经从指缝间流逝的似水流年而泪流满面。可能喜欢就是一种感觉,一种很想见你的冲动,一种见你又很想离开,一种离开后又一直想念的冲动。 而我,只是那么多围绕在你身旁无比光鲜相比之下那么沉默的一个。所以,只好远望,抬头45度仰视。我在想你是什么都不在乎的,而你却也在乎苏格。这让我很高兴。 哎,一切早已过去。本想忘记,在这新年的开始不想留下任何伤心的理由,可是我不想那么多那么多的年华就这样悄无声息地熄灭,所以我还是将它告诉了你。“曾经我是那么那么地喜欢你,而现在,我回试着去遗忘我那荒唐的爱恋。” 我从没有很正常地叫过你的名字,因为没有不认识你的。这让我更加自卑,更加觉得我是那么好笑。所以我常常叫你“王子”。多么神圣的称呼。呵呵。可我那朋友居然也开始学我,叫她喜欢的人也叫王子。我想,距离可能有时是真正的美吧。我知道你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完美,不过,留下美好的回忆,在我将来的日子里也值得去慢慢回味。 HappyNewYear!!: 很快,你就回复了 “我不是苏格,我比不上他,苏格以他的气质可以让人迷恋他十年,而我却只能用外表让人迷恋十天. 我习惯性的冷漠,请别把它当成气质,呵呵. 我也不是王子,因为没什么本钱能让我享有这殊荣! 一个很普通,很平常,没什么特殊爱好. 多么平淡的一个人 这就是我! 谢谢你的欣赏,很高兴你当初能把这么小小的迷恋藏在心里。 因为我是个孤独的人, 我不相信爱情,爱情也不相信我。 你可以去寻找比我好很多的。我不希望伤害你。 这里的生活令我麻木,所以很快我就要离开这了。 再次谢谢你。祝 学习进步,天天快乐!” 哦,原来是这样啊! 在新的一年,我丢失了我苦心经营了10个月的一个人的所谓爱情。新年是新的开始,我真的需要慢慢去忘记。我需要去追逐我的梦想,追逐我的大学。我不能把我大把的光阴洒落在这些没有尽头的单恋。因此,写这篇文章做个纪念。 日子在日子里沉浮 一些憧憬的梦幻突然而然 失去了原有的诱惑 只有一些散乱的记忆 还残存岁月的痕迹里 陪着寂寞的心事 久久不肯离去 爱情说白了只是聚散,或者只一种感觉。拜拜,我的王子。[39]问爱谓何让爱的人幸福 母亲带回来消息,说隔壁的张家妈,给我说了一门亲。 对方是一教师,离异带着一个小孩子。 “小丽,你说说话,是答应还是不答应呀?”母亲对我的面无表情,有着更多的无奈。 其实我很理解母亲,别人养女儿,她也养女儿。别人家的女儿虽说没有光耀门庭,却也不至像我一样让她丢尽了脸。 五年前,我大着肚子回的家,拼命也要生下那个小孩子,却无论如何也不说出那孩子的另一个制造者是谁。 六个月后,发作的我被父母送进了医院。孩子要来见阳光,我争不赢他,我痛着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母亲在病床边抹眼泪,“小丽,那孩子,那孩子生下来是一个死胎。” 天又暗了,我忍负了那么多,还是留不住他。 在家养了半年,然后再也不提外出打工。 在家附近找了份工作,每天除了上班,就是看书。没有约会,没有男子追。其时我才二十一。正是女人花事争放的年龄,我却过早凋谢了。 “小丽,听说张家妈说,那男人的性情脾气也还不错。再说,做教师工作比较稳定,人也多少有点学问。” 母亲在旁边絮叨着。是呀,我二十六了,是该结婚的年龄了。 “他那么好,为什么还会离婚?” “听人说,是他的妻子脾气不好,容不下那小孩子。” “有不心痛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的女人吗?” “好像那孩子是他们领养的。” 领养?弃儿? 我想起了我那个没有机会呼吸一口地球的氧的可怜的孩子。母亲说那是一个男孩,长得很像我。 “那,什么时候见面呀?” “小丽,你是说你答应了?”母样欣喜的表情让我想掉泪。 “是的。我也应该结婚了,好让你抱外孙呀。”伸手给了母亲一个拥抱。她那已经透着秋暮的残照的身躯,无言地鞭打在我的心上。世上有几个,如我般不孝的女儿呀。 三十岁的男子,让生活的无奈写上了更多的疲惫。 “你好,我叫张军。这是我儿子,张唯。唯唯,喊阿姨啊。”边说边牵了他儿子的小手,来指我。 “阿姨,抱抱。”张开双臂扑上我。 张军有点尴尬,“这孩子,平时特怕生人,怎么同你如此投缘?” “唯唯,你喜欢阿姨吗?”小家伙抱在怀里,竟是那么温暖,虽然沉甸甸地重。 伸了胖乎乎的小手,摸着我的脸,“阿姨,你真好看。” “唯唯,你知道什么叫好看吗?” “爸爸,阿姨是不是比妈妈更好看呀?”刷地一下,红了我和张军的脸。 “是的。”张军从我手里接过儿子,盯着唯唯说。 其实不用他说,我也知道自己长得不难看。自古苦的是红颜,没有这几分微微的姿色,也许我也不用历如此多的难。 为了婚姻而相的亲,在双方感觉还行的情况下,很快奔了主题。 婚礼办得很隆重。父母就我一个女儿,虽说是做别人的后妈,虽说是嫁一个二婚。但至少是名正言顺地嫁了。他们不用再面对邻里间的闲言碎语,指指戳戳。 张军待我很好,就连五岁的唯唯也小男人似地把我照顾得很好。在他们父子二人的真情关爱下,我开始慢慢学会笑了。 “妈妈,你笑起来真好看。” 唯唯在母亲节,把幼儿园老师发的糖,当礼物送给了我,“妈妈,老师说,今天是母亲节。让我们送一样礼物给自己的妈妈。妈妈,这是我最喜欢吃的糖,给你。” 抑不住的幸福盈满了我的脸庞,让淘气的唯唯发现了。 “爸爸,你看妈妈,笑起来是不是比电视里的阿姨还好看。”正在择菜的张军匆匆扫了我一眼,又继续他手里的活。 张军是一个有点木纳的男人。他对我的好,全在行动上,想要他说甜言蜜语,根本不可能。 晚上,枕着张军的手臂入睡。 “小丽,你嫁我,感不感觉委屈啊?” “说什么呀,我们都夫妻半年了。娶我这么一个什么也不会的老婆,委屈的是你才对。” 有人把男人分了几等,我不知道张军在第几等。但没有什么钱也没有权的张军,把我真心地疼在心,已经足够了。 “小丽,我是说真的。你看你长得那么好看,做会计的收入又比我高。我呢,长得不怎么样,还带着一个儿子。” 生气地立起身,“什么你的儿子,你是说唯唯就不是我的儿子了吗?” “小丽,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他毕竟不是你的亲生儿子啊?” “军,那我们生一个自己的儿子,好吗?我还是会对唯唯一样好的。” “小丽……”多少旖旎,多少云雨,翻复在情欲巅腾的夜晚。 没有任何避孕措施,可我的例假仍然月月准时来。 “妈,你说这是我的原因还是张军的原因呀?”趁星期回娘家的空隙,把心里的疑问吐给了母亲。 “小丽。”母亲张了几次口,好似不知如何回答。 “妈,有什么事,你就直说吧。我那么多的打击都走过来了,再也没有过不去的坎了。” “小丽,不是妈诚心瞒你,是不知道怎么同你说。”母亲的语气变得特别的沉重。 “妈,到底你瞒了我什么事呀?” “小丽,是你。那次以后,医生就说你这一生都不可能再有机会做母亲了。” “哈哈,你是说,是我不能生育。”突然我想笑。 那场爱,到底要耗尽我生命里的多少呀?最美的年华,做人的自尊,居然还要加上做母亲的权利。 星期领了唯唯去单位加班。 “丽姐,你儿子吧?跟你长得真像。”单位新来的同事阿芳,一见唯唯就问。 “你说我和他长得你?” “当然,母子哪有像不像的呀?”阿芳拿了糖给在旁边玩的唯唯。 “可我不是他的亲生母亲。”看着唯唯,有点感慨。如果我儿子还在的话,应该也这样的大了。母亲说他长得很像我,那也就是唯唯这个样吗? “不可能,你们真的长得很像。” 结婚也一年多了。却很少向张军问起他的过去。包括,这个领养的孩子。可让阿芳这么一说,倒让我对唯唯的生世生出几分想了解的欲望。 “张军,唯唯是在哪领养的呀?”晚饭后,张军在厨房里洗碗,我端了茶陪在旁边。 “我也不知道,我岳父岳母说一个亲戚给联系的。” “哦。” 回去看客厅里,专心地玩游戏的唯唯,阿芳的话,不由又浮上了脑海。 “张军,你说,我和唯唯,长得像不像?” “像,你们是母子啊。” “不同你开玩笑,我是说真的。”拉了张军转身来看我,又让他瞧唯唯。 “还别说,你们都是一样的双眼皮,瓜子脸,真的很像。唯唯的眉毛也是你这样清朗的远山眉,确实有点像。”张军盯盯我,又瞧瞧唯唯,然后一一细评。 “妈,我想问你一件事。”张军去唯唯的房间帮他读故事去了,我躲在房间给母亲挂电话。 “小丽,发生什么事了?” “你告诉我,七年前我生下来的真的是一个死胎吗?” “小丽,这么多年了,你怎么又想起这件事了。” “妈,你别说别的,我就问那真的是一个死胎吗?” “小丽,小丽,你不要那么激动。” “真的,真的是一个死胎。”母亲的否定那么坚决,破坏我仅余的一点想象。 唯唯每天在我面前数十次地出现,看了他又去照镜子,真的好像。 带着唯唯回去看他姥姥,我母亲。 “妈,你说唯唯,是不是很像我?” “小丽,仔细看,还真跟你小时候很像。” “妈,要是我那个孩子也活着,肯定更像我。” 幽幽的口吻,听得母亲心生痛,“小丽,算了,想开点,都这么多年了。” “妈,没事的,我就是说说。” 吃了午饭,母亲送我们下楼。看着在前面蹦跳着的唯唯,说,“小丽,我想起一件事。当时,只听护士说是一个死胎,我们并没有去瞧。” “妈,你们怎么可以这么不负责任?”我惊叫起来。居然没有去看一眼? “小丽,你知道的。当时我和爸爸气得不行,根本就不想看到……” “说是死胎的护士,你们还记得吗?” “苏丽,你还是找来了。我一直在等这一天。”那个叫李霞的护士的话,让我吃惊,好像她早已等我多年。 “什么意思?”我问得声音发颤。 在那一刻,突然变得特别的害怕,肯定或是否定对我而言,都变得不能让我承受。 “我知道,你是想问,你当年产下的那个孩子。” “是。” “就像你猜想的一样,那个孩子不是死胎。现在也有七岁多了。” 手里的红茶,握了又握,还是倒了。 一桌流泻的颜色,像我多年来干涸的血。我的孩子还活着,可我却在七年以前就认定他走了。 “他现在在哪?”以为可以问得有礼貌一点,可是不行,我几乎是咆哮着吼的。 “我也不太清楚。当时,我一个朋友,说她结婚很多年了,一直没有生育,想领养一个孩子。而当时,听你父母说,你是未婚生育,而且,他们很难原谅。所以。” “你以为你是谁,你凭什么帮我做主,凭什么?” “苏丽,对不起,当时我还不是母亲,明白不了一个母亲的心情。后来,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才知道一个母亲的心。那时,我就明白,我做错了。想找你认错,又怕打扰了你现在的生活,就一直等你自己来找我。” “你朋友现在在哪?” “她几年前离婚了,外出打工去了,一直都没有联络。” “她叫什么名字?” “彭艳。” “什么?彭艳,以前锅炉厂的统计?” “是呀,你怎么知道?” 谁来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就知道了,她是张军离异的前妻。 用如此的方式抢了我的孩子,又不喜欢他,她为的是什么? “小丽,这么年你过得还好吗?”赵勇站在面前,问得那么简单。 还好吗?八年了,你还好吗? “还不错,有丈夫,有儿子,挺幸福的。” “小丽,你变了。” “是的,你面前的是一个快三十的老女人了,没有当年二十岁的青春美丽了。”说得很平静。 张军和唯唯给我的爱,早已修补了多年前的缺。明白自己对赵勇的爱真的流失了,在岁月的流逝中。 “不,是更美了。像我最初看到的你,那么幸福地笑着。” 遇上赵勇的时候,我只有十八,职高毕业被分配去了那个厂做文员。 “小苏,你帮我把这份资料打印一下。”赵勇拿了厚厚一叠资料,他是办公室主任。 当年,一分钟只能敲六十个字的我。花了近五个小时,手都敲痛了,才敲完了那份安排。 “小苏,你比我想象的快多了。”赵勇看着我打印得整洁的资料,不由地发出称赞。 “赵主任,谢谢夸奖。” “喊什么赵主任,我也大不了你多少,况且我们还是同乡,喊一声大哥,不会委屈你吧?” “这么行?” “是你认为我不配吧?” “赵大哥。” “这就对了。” 大了近十岁的赵勇,成了独在异乡的我的大哥。最喜欢依靠的港湾。 十八岁,有着如花美丽的我,很快成了厂里未婚男子,追逐的对象。 “大哥,你说他们谁比较好?”夜里,坐在单身宿舍的椅上,同赵勇摆那些或明或暗说喜欢我的男子。 “小丽,你自己比较喜欢他们哪一个?” “好像一个也不喜欢,他们都没有大哥好。” 是真的,谁也不能像赵勇那样让我动心。只是赵勇已经成家了。 “小丽,大哥真应该早两年遇上你。”赵勇刚结婚两年。 谁爱上了谁?我爱上了赵勇?赵勇爱上了我? 两年了,我在赵勇在身边或不在身边的夜晚,一遍遍地问自己这个问题。 “小丽,你快回老家去吧。大哥以后照顾不了你了。”一早,赵勇来敲我的门。 “大哥,你怎么啦?”我发现赵勇在发抖。这不像一向冷静自若的赵勇。 “我杀人了。可我真的不是故意想杀她。” “大哥,你说什么,杀人,你杀谁呢?” “我老婆。” “啊?” 女人的心总是最敏感的。赵勇对我越来越浓的爱,对他妻子越来越冷的应付,终让他妻子爆发了。 “你给说,是那个小婊子,那个狐狸精迷了你,我非得把她揪出来,撕烂她的脸。” “没有,你不要瞎猜。” “是不是那个小苏丽的小狐狸。长着一双勾魂眼,生来就是迷男子的。你说,是不是她。” “我求求你,小声点。不是她,不是她。” “那是谁?” “没有,谁也没有。” “你这么急着否认,一定就是那个小骚货。我明天就去厂里闹,闹得全厂都知道她是一只破鞋,勾别人老公的破鞋。” “你敢?你敢去,我就同你离婚。” “原来真的是她,你还要同老娘离婚。”赵勇的妻子边说边用来手来抓扯赵勇。赵勇被她闹腾得有些受不了,用力推了一把,她撞在衣橱的角上。 血从头发林里泻到脸上,眼上,恐怖得让人心怕。当场就断了气。 “大哥,不,我不走,就算是你坐一辈子的牢,我也要等你。”我哭倒在赵勇的怀里。 “小丽,你得走。她娘家的人很凶,如果知道是你,恐怕要把你撕来吃了,才解恨。” “不怕,大哥,没有人知道的。我们的来往一直很隐蔽。” “小丽,你必须走,要不,我怎么安心去自守啊。” “好,大哥,我答应你走。”自守是大哥唯一的出路,而且越早越好,我假装先答应下来。 赵勇因意外杀人,被判了入狱。我呆在那个城市,每天上班,等他。 赵勇妻子的娘家人,真的如赵勇说的那样,疯了似地在满厂打听,赵勇平时同谁最有嫌疑,同那个女的有亲热关系。 所幸我平时作风不错,同事间的关系也不错。大家虽然知道我喊赵勇大哥,但仍然为我证明清白。 第二个月,突然没有来例假,我开始害怕了。偷偷去药店买了纸回去测试。 为了赵勇,我决定离开。我肚子里的孩子是赵勇的孩子。我要同孩子一起长久地等赵勇。可是孩子没有了,一天天老了,想起年轻时的不懂不顾,才知道自己有多任性。 对赵勇,我只是一场灾害。没有了孩子,我还有再回他身边的借口吗? “你认识彭艳吗?” “她是我妻子的表妹,她俩从小感情就特别好。” “小丽,我走了。”赵勇落寞的背影,让我想流泪。 “大哥,你不去我家里坐坐。” “不去了。去了怕多有打扰。” “不会的,张军是一个很好的人。” 一桌丰盛的菜肴,全出自张军之手。张军真的很好,他的宽容,他的大度,已经开始让我眷恋。 “大哥,你是小丽的大哥,也是我的大哥,我敬你一杯。”两个男人在桌上,喝得很儒雅,都是点到为止。 “张军,你想不想知道我过去的事?”枕着张军的手臂,感觉自己对身边这个男人的亏欠。 “小丽,我不想听。我不是特别大度的男人。我怕自己会吃醋,会生气。你可以不说吗?” “好吧,既然你不想听。那我就说一句,嫁给张军的苏丽,是真心真意地想同你过日子。” “小丽,够了。就这一句,不论以前或是将来有多少的风波,我们都能一起走过去的。”张军把我抱得好紧,我听到了他心里的坚定。 “小丽,我要回去了。来给你辞个行。” “大哥,你不问唯唯吗?他今年八岁多,是我亲生的儿子。” “小丽,你现在生活得很幸福,你们一家三口都生活得那么好,没有人会来破坏的。” “大哥,你都知道,对吗?” “知道,不知道,并不那么重要。只要你生活得幸福。” “大哥,我对不起你。但请你答应我,以后也一定要生活得幸福。” “小丽,我会的。为了世上两个让我牵挂的人。”赵勇的话,说得那般明白,那般透然。 我何其幸,让我遇上了如此好的两个男人。[40]腌梅蛋糕 椴一直都不知道,时隔七年,其实,那个叫做潘的男子,仍在耿耿温柔地爱着她。 要怎样才能记起初识的情景呢,真的都已经快要忘记。清晰的也许只有那个秋天中午的微风,和风中一蓬一蓬青灌木的味道。那时,椴十五岁,考上高中,在万人攒动的新生 名单前踮脚站立,查找自己的名字,可是她个子太矮,独自站立的身影,显得固执又单薄。 这时,有人走到她旁边,轻声细语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我帮你找找看。” 椴抬头,看到双眉浓秀的男生,光明的脸,清淡和悦的笑。“我叫椴。”说时她也微笑,嘴角有细小的涡纹。 也许椴对于潘最初的吸引力,就自她微笑时面颊上的涡纹开始吧。那天她找到班级、坐进教室,认识老师同学,然后领书、回家,她低头做这些事的时候,不会想到潘正以晶亮的双眼注视着他,小心翼翼,生怕一眨眼她就不见了。 然后,回去的路上,有辆自行车开到她旁边,匀速与她并行。椴回头:“咦,你不是上午那个男生吗?” “是我,我叫潘,我的座位在最后一排。”潘笑着说。于是椴记下了他的名字。 初秋的下午,椴还穿着纱裙。淡绿小草莓,暗结一条条银色珠网,白底子,裸露着光滑的小腿。她不是漂亮的女生,却往往会把一件衣服化腐朽为神奇,她知道自己的优点,也知道男生们看她时特别的眼神。 有天放学,椴遇见学校上一年级的学兄。这人高大俊秀,跑过来与椴搭讪,约她周末参加他的生日PARTY。椴没有回答,学兄便凑前一步,说:“你猜到时候我会怎么介绍你?”椴吃惊地看着他,不晓得他为什么会说出这样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可是对面这个人又接着说:“我会告诉大家你是我的女朋友!”说完就走了。 椴的心,很矛盾。她想还是不要和这个人走得太近,但是十六岁的生命里,这毕竟是第一个向她示爱的男孩子,禁不住脸红心跳,她把头低下了,也有那么一点欢喜。 周末,放了学,大家都急着回家,她却格外慢。这时,学兄又出现了,他站在教室门外,勾起一根手指对椴说:“过来。” 她走过去,他便捉住她的手,轻声对她说:“我喜欢你,我买了蛋糕,来替我吹蜡烛吧。”然后拉她到外面,拍拍自行车后座,说:“乖,上来!”那一刻,再坚强的少女心也会散软无力了吧,椴看了看他,笑了,说:“你怎么知道我最爱吃蛋糕?” 这一切,在那个叫做潘的男孩看来,仿佛寒风猎猎,迫人而来,他咬牙忍奈,不要自己发出声音。这之后回头想,当时如果真能喊出一句什么,也许也是不成腔的,就像苍茫旷野的一声雷电,在他生命里,是最顽强、也最孤单的痛。 椴与学兄要好了两年,高三时分手。报志愿的时候,潘看到她填的学校,她没有什么大志向,报的是本城的大学。他便狠狠心,把自己北京的志愿擦去,改在了苏州。 秋天风和水暖,偶然在大学校园的石板路上遇见。“真巧!你也在这里吗?”潘说。对面的椴,看到他很惊喜,微笑了,嘴角有细小的涡纹。在那一笑之下,他知道,再多的委屈,再多的努力,再多的挣扎与付出,都值得。 这样朝夕相处,她却丝毫看不出他的用心。他偏偏又是那种人,比较的沉默,比较的含蓄,也比较的害羞。就连圣诞节送给她的小蛋糕上,也不敢写别的字,只用樱桃摆出“节日快乐”,红色的小樱桃放在浅黄奶油上面,十分地悦目。椴笑说:“好漂亮呀!”潘看着她笑,也笑了:“这是一个腌梅蛋糕,因为蛋糕里面加入了梅子,所以吃起来会有些酸,如果吃的时候淋上带苦味的桔子酱,就又会有些苦,有些回甘。” 潘讲这些的时候,椴好奇地睁大眼睛听着,不时插上一句:“好特别呀!”却不知道潘的心里有多么欢喜,因为,这个蛋糕就是他亲手做给她的,为了做这个特别的腌梅蛋糕,他特意在蛋糕点里打了半年的工,有时候加班到很晚,要一个人走很长的夜路回去…… 她安静地吃蛋糕,像一只小猫,他看在眼里,就觉得,连注视她都是世间最幸福的事。真心地爱一个人就是这样吧,想做最好吃的东西给她,想买最好的礼物给她,不想让她受一点点委屈和伤害,她的吃相再难看,也会觉得她特别可爱,特别美。 她吃饱了,忽然问她:“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蛋糕?”他笑笑,想起了那一年,放学的路上,当她跳上别人的自行车后座,她那闪烁的笑脸,他那疼痛的心。 大三的时候,椴比较忙,校外有份兼职,校内也做好多事。有天下午,潘突然接到她的电话,让他出来。见到时,只见她喝醉了,满口酒气,突然扑在他怀里,一双大眼睛盯着他,问他:“你做我男朋友好吗?”他的心,如同青瓷瓶子,坠地无声,悄悄碎裂。为什么,这句话不是在清醒的时候,而偏要在如此不堪的境地、没有任何理由、四肢瘫软无力的时候,才肯问他:你,愿意做我的男朋友吗? 他摇摇头,把她送回寝室。然后,到街上买了一瓶白酒,就在路上,在夜晚的微风里,全部喝光。没想到自己可以喝这么多酒,喝这么多竟然也没有醉,只是一味地难过,哭了。 隔了几天,椴来找潘。很不好意思的样子,问他那天下午她说了什么,然后说:“我都是胡言乱语,你别当真啊。”潘点点头,告诉椴,她只是喝醉了,没有说什么。她放心地离开了他们站过的树荫,背影纤纤如一片透明的树叶。 后来椴开始正式的恋爱,潘经常能看到她幸福的样子。有时候她与男朋友手牵手在校园的路上走,两人手里一碗冰,你一口,我一口。他每每看到这情景,就想起那个宿醉的晚上,那又苦又辣的白酒,很锥心。 临毕业的时候,潘又遇见椴,他问她:“你毕业想去哪里?”她说和男朋友一起去南方,很远的城市,要过一种崭新的生活,说时脸上有种坚定从容的神色。她又问起他,他对她说:“我决定留下。” 潘想,这次他一定可以戒掉这个叫椴的女孩了。因为有人说,当青春都走过,如果没有留下什么,那就应该放手。椴果然去了南方,在一家大公司做事,而且渐有起色,只是,她与男朋友分手了。分手连理由都没有,她变得十分消沉。 无聊时椴会给潘打电话,诉说自己的烦恼,偶然提起圣诞节那个腌梅蛋糕,她总是说:“那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蛋糕!”放下电话潘想起她,她的笑,她嘴角的涡纹,她的一举一动,她就像一粒沙,在他柔软的心里,渐渐钙化成一颗珍珠,越来越美丽。潘知道椴马上要过生日了,所以,他决定去南方找她,他想这一次他决不放手。 来到椴的城市,潘就去寻找蛋糕店,然后请求店主让他自己做一个蛋糕。浅黄底子、晶莹的小红樱桃,梅子,桔子酱…… 终于见到椴了,他把蛋糕交到她手里,她高兴地笑起来。她长高了,瘦了,眼睛更大了,但是嘴角那笑容没变,那细小的涡纹仍旧可爱。可是,她的身边却有了另一个男子,三人共进晚餐,她告诉他,她终于可以嫁出去啦,然后挖了一勺蛋糕递到那个男子口中,她那么快乐。 走出餐厅,潘裹紧衣服,这风刀霜剑严相逼的世界,他不得不抱着自己,把自己牢牢保护。黑暗中他感觉到呼吸的热,温暖,实在,真心,可是却没有人可以交付,于是他对着海边的灯火,终于轻声地说道:“我爱你!” 这是这个故事里,潘第一次说出这句话,当然也是最后一次,因为从此,他将要用他一辈子去忘记那个叫椴的女孩。[41]你看你看,你那暧昧的脸 如果爱恋纠葛,竟是圈在一个家族中的几个男人中间,不知算不算是啼笑因缘。 “虽然我告诉过自己,永远不要做一个在半夜拖着行李从一个男人家里,流落到另一个男人家的女人。但很不好意思。我还是来找你了。” 面对睡眼惺忪打开门的男人,我面无表情地说出了这么一句话,然后就在行李箱上坐了下来。抬起头,用一种我也说不清楚的悲凉看着眼前的男人。 他说,玫瑰,你永远是这样。然后把我从行李箱上拉了起来,把行李以及我一起拖进了屋里。 这就是韦伟明。一个单身男人。有着比较不固定的女友。而玫瑰,也就是我,是他的过去式之一。 我总是这样或者那样决绝地离开这个或者那个男人。然后来找他。韦伟明说。玫瑰。你只能住三天。他说,三天后,他的妈妈要来。我说。好。我明天就去找房子。 我不笑。我知道此刻的自己笑起来的时候一定零零落落得像个鬼一样凄惨。不如不笑。 在前男友面前,现在装坚强是很蠢的事。 刚从健身房出来,看到了吴绍。他叼着一支烟,靠在他的车上,墨镜大得出奇。我知道他看到我了而我不过去。我就是不过去。面对一个男人时,走过去是很不明智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等他走过来。如果他不,就用眼神勾引他过来。如果他还不。那你就自己走掉。 他不过来。于是我转身走。我抬头挺胸,扭着腰走得一步三摆,我的高跟鞋敲打着地面。狠狠地。 手机响。听到吴绍在后面对着手机说。玫瑰,我以为你和别的女人不一样。 我转身,看着他,对着手机说。我当然和别的女人不一样。别的女人容忍你的自以为是。而我不。 他果然没有走过来。只狠狠地挂掉了手机,跨上车扬长而去。 昨夜的离开是对的。对于一个做错了事又不肯认错的男人,受苦的永远是跟着他的女人。不知道为什么,他居然低能到认为我可以容忍他在酒吧里当着我的面与吧女调笑。他以为我在这个城市里没有房子可住就哪也去不了。 准确地说,王泽应该是对我有点那个意思的。但他没说出口,我也就当不知道。私下我是这样认为的,和一个男人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一点暧昧关系,对于一个单身女子来说,是一件很有利的事情。 所以现在我物尽其用地让王泽帮我找房子。 找了好几天都找不到。当然我不知道到底是真的找不到还是王泽不愿意找到。 第三天,我拖着行李打算住旅馆。王泽说,玫瑰,要不你搬过来和我住吧?看到我瞪着他不说话,他才又说,我的意思是住我对门的那个单位。屋主昨天刚刚搬走的。脸上明显地渗出汗珠儿来。王泽果然是我认识这帮男人中最不像样的一个。看着他紧张得冷汗直冒的样子,我说,王泽呀,我记得你对门的公寓好像也是你的吧?恩,他们昨天忽然说要搬走了。我们那边不错,治安环境都好……王泽几近语无伦次。我想我不应该对这样的男人恶作剧。于是说,那我就按市价给你房租吧。本来只是说说场面话。忘记了那家伙根本就不会转弯。听到他说好呀的时候。我想咬掉自己的舌头。要知道王泽那边的公寓贵得离谱。王泽的花言巧语不行,但投资有一套,他手里的房子,都是升值的多。 玫瑰,你得帮我。 韦伟明声音低低语气低低地在电话那边说。认识他这么久他从没这样低声下气过。不就是母亲要见一见他的女友么?韦少那么多的女友,何需找我? 玫瑰。可以吃饭了。 王泽已经忙活了一个下午。他说请我吃饭。桌上堆的东西大概是8个人也吃不完。中式西式,难为了他煮那么多。 手机又响了。韦少说,玫瑰,我在楼下,求你帮我一次。言辞诚恳。 穿了我最端庄那套洋装下楼,便看到韦少满眼的赞赏。 我笑。男人欣赏一个女人,不一定会爱上她。记得当初分手时他说,玫瑰,为了不在互相忍受的琐碎中毁掉我们的感觉,我们还是分手吧。他已经开始不耐于等待我的化妆时间,而我也不想在面膜敷到一半时得手忙脚乱地给他开门。 所以,我们还能做朋友。 惊讶的一定不止我一个。陪着韦老太坐在客厅里的那个男人,居然是吴绍。 他看我的眼光,不亚于看到鬼时的惊悚。 韦少说:玫瑰,这是我母亲及弟吴绍,弟从母姓。妈,这是玫瑰。 韦老太温和地笑:朱小姐你好。我跟着坐在了韦伟明旁边微笑,滴水不漏。 没有抬眼去看吴绍也知道,他眼里的火光闪得有多强烈。感觉我的洋装快要烧起来了。 心理顿时有一总报复后的快感。那晚,我甩了他一个耳光,当着那个与他调情的吧女说:好了,我们分手了。你爱谁谁去。干脆利落。他接着我的话吼:分就分!我昂首阔步,绝无回头之意。吴绍追求我的时候像一只沾人的布袋熊一样烦,热恋时说喜欢我干脆利落,现在不就干脆利落给他看了么? 一顿饭在貌似融洽中吃得刀光剑影。 偏偏韦少说:绍正在失恋,看不得我甜蜜。韦老太正在吃一块蜜瓜,听了停下来也说:绍是不满意今天得陪我这个老太婆浪费时间的吧? 吴绍就爆发了。几乎是从沙发上跳起来的。韦大少那门幸好是好东西,否则不定给他关坏。桌面是摆放得整整齐齐的密瓜硬是给震得倒成一片。 曾几何时,我认为正是他的这种气势吸引了我。现在看来,不过是幼稚的过家家游戏。 王泽来接我下班时,正好看到我与吴绍的拉扯。我没想到吴绍这种看起来孤傲的人,会去纠缠一个过气女友。下了班,接了王泽约去吃饭的电话后才发现,还是那车,还是那大墨镜,不同上次的是,吴绍这一次不用勾引也自动向我走过来。 伟明都和我说了。我们就当没有吵过架,好不好?吴少没有摘下墨镜,但说出来的话表示,他已经作了最大的让步。 是不是女人天生都爱犯贱?当男人不当你一回事的时候,你想着不管怎么样都要住进他心里去。但当他好像已经把你当回事了,你又忽然觉得自己什么感觉都没有了。就像现在我面对从不在我面前低声下气的吴绍。忽然就觉得,如果还回头,那多可笑。 于是我笑着,伸手拍拍那张曾经很酷现在也很酷的脸:不,亲爱的。我们已经结束了。 我的格言是,如果不能和一个不算很差的男人成为情侣,那至少也要和他成为朋友。我一向身体力行。惦起脚亲了那张冷硬的脸颊,我便转过身,优雅离去。 我忘记了王泽说他来接我。并且已经快到门口了。也就是说,刚才发生的,包括我所有的动作和语言,都入了他的眼。 尴尬地和王泽去吃完饭,然后尴尬地坐他的车回家。不知道一向自诩聪慧的玫瑰今天为什么脑袋短路到这种地步。我故作轻松地说晚安,然后打算回去好好睡一觉,我今天乱得很,应该好好睡一觉,让心里那些东西好好沉淀一下。 忽然,放在门把上的手却被一只大手盖住。我有些惊愕地抬头,居然是王泽,他红了脸,我想我的脸也红了,但我宁愿解释为是因为晚餐喝了酒的关系。 玫瑰,我知道你有很多人追求,但我已经喜欢你很久了,你可不可以考虑我?王泽盖在我手上的手在用力,而他的语速,因为忐忑快得完全没有了标点。 嗯。好。我回去考虑考虑。我没有抬头看他。大手终于放开。我扭开门,进屋,关门,低着的头一直没有抬起来。 因为我不想让王泽这么快就看到玫瑰像现在化妆镜里的女子一样,美目流盼,双颊含粉,笑得整个房间里春暖花开。 当然是玫瑰和王泽的婚礼。 交游广阔的玫瑰和沉稳内向的王泽的婚礼。 当然很热闹。韦伟明带着母亲韦老太来了,然后听到王泽介绍:玫瑰,这是舅妈和表弟,还有一个表弟的,他刚才说有事要晚一点才过来。 我很努力才能保持我的表情不至于摧毁我美丽纯洁的新娘子形象,早知道结婚前要把这些家谱调查清楚的。韦老太端庄地微笑:朱小姐真是贤慧,伟明没有那个福气。韦少在一旁讪讪地笑:我就知道瞒不过我妈的。 吴绍终于来了,我放了心,他也不是放不下的人,但当着王泽的面来一个大熊抱却又着实让我吓了一跳。他笑:娶不到,抱一下总可以吧。 不知从那里窜出来的韦少也来捣乱:不行,我也要抱表嫂。作势就要抱过来。王泽这下倒是有了戒备,一把揽住:不行不行,已经是我的了。 这帮疯子。 但我还是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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