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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故事:夫妻间互相查看短信,算不算侵犯个人隐私权呢
22岁的李某某(女)和24岁的夏某某(男),家住许镇和奎湖。2008年10月份,李某某和夏某某经过一年的相恋,登记结婚,最终步入婚姻殿堂。夏根龙是木工,一般在外打工,李金凤在浙江一服装企业上班,结婚后凭着打工的收入,两人生活很甜蜜。
2009年2月李某某怀孕了,她便不再上班回到家中。一次夏某某无意中看到李某某的短信,使双方的婚姻产生了危机。当天李某某将手机放在沙发上,在夏某某看到了李某某与异性朋友的短信,夏某某没有吱声,放下手机,便隐隐感觉妻子可能对自己不忠。此后夏某某便对李某某的言行举止加以注意,有时会装着漫不经心的样子拿到妻子的手机看看。时间一长,次数多了,李某某就觉得夏某某是有意要看自己的手机短信,双方为此发生了争吵。以后夏某某就以在外打工比较忙为由,不再经常回家,李某某在婆家一个人生活泛味,便回到娘家居住,一真到小孩五岁,双方就在这不冷不热中度过。
2014年10月由于李某某长期在娘家生活,夏某某除春节接李某某回家住几天外,一年之中几乎没有来看过自己,也很少给自己生活费用。由于没有生活来源,李某某感觉到两人再这样拖下去已经失去意义,便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夏某某收到起诉状后提出对儿子进行亲子鉴定,理由是婚前李某某经常与异性朋友联系,儿子可能不是亲生。法官问他有没有什么证据,他说也没有过硬证据,只说自从李某某和我结婚后,发现她仍然与异性保持联系,心头就有一个疙瘩,儿子可能不是亲生。
法官问他你没有儿子不是亲生证据为什么要做亲子鉴定,做还是不做要想清楚,做的结果出来即便是亲生的,你们之间可能也会因为鉴定之事伤害感情,可能的结果是事情是弄清楚了,婚姻也可能走到头了。夏某某说先做亲子鉴定再谈离婚的事情。由于夏某某坚持做,李某某也没有反对,法院便委托鉴定机构做鉴定,二十日后鉴定结果出来了,儿子是夏根龙所亲生。
为什么夏某某坚持要做亲子鉴定,是夏某某在李某某的短信中发现了什么吗?案件经过开庭审理终于明白了,原来怀孕的李某某当天在与异性朋友短信聊天时,说我的小孩将来会叫你叔叔的,错将叔叔发成了爸爸。这一短信内容刚好被夏某某无意玩手机时发现,夏某某此后便疑心重重,以后经常翻看李某某的手机短信和微信聊天记录。可时间长了,夏某某的做法让她难以忍受,李某某也发现了夏某某查看手机的用意,两人为此争吵不断。 法庭查明了事实,双方都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儿子又是亲身,法官准备做双方调解和好工作不要离婚。这时李某某不同意了,认为这几年来夏某某一直怀疑自己不忠,虽然没有向外界大范围传播,但这几年来有时几个月都不回家,这几年双方没有加深夫妻感情,反而夫妻感情已经十分淡漠,坚持要求离婚。这次又申请进行亲子鉴定,其心态就是认为我可能对他不忠,我也没有勇气继续和他共同生活下去了,所以不同意和好,坚持要求离婚。夏某某也表态双方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和好也困难同意离婚,法院遂判决双方离婚。这是由于一方查看对方短信而导致双方婚姻破裂的一个典型案例。 那么问题来了,夫妻间互相查看短信,算不算侵犯个人隐私权呢? 对此,承办法官说,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与妻享有互为配偶的身份权,同时每个人还享有人身自由权,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有相互忠实的义务”,但同时规定“夫妻有相互尊重的义务”。隐私权是个人生活领域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保障公民短信不被他人当然应该包括配偶在内任意查看是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具体体现。从这一故事来看,承办法官认为,每个人都有隐私,结了婚的夫妻也一样,应该给彼此一点空间。看到此处说明本文对你还是有帮助的,关于“婚姻故事:夫妻间互相查看短信 算不算侵犯个人隐私权呢”留言是大家的经验之谈相信也会对你有益,推荐继续阅读下面的相关内容,与本文相关度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