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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一学期的时间,断断续续的,终于将这本《欢喜冤家》看完了。这是部古代短篇小说集,由春风文艺出版社1989年出版,列于明末清初小说选刊。共二十四回,每回记一个故事,回目很有意思,每两回的回目构成了对仗。
如:第一回 花二娘巧智认情郎
第二回 吴千里两世偕佳丽第三回 李月仙割爱救亲夫第四回 香菜根乔妆奸命妇小说名之曰《欢喜冤家》,用作者渔隐主人的话说:
“喜谈天者,放志乎乾坤之表;作小说者,游心于风月之乡。庚辰春王遇闰,瑞雪连朝。慷当以慨,感有馀情。遂起舞而言曰:‘世俗俚词,偏入名贤之目;有怀倩笔,能舒幽怨之心。记载极博,讵是浮声。竹素游思,岂同捕影。演说二十四回,以纪一年之节序,名曰《欢喜冤家》。”
取其“非欢喜不成冤家,非冤家不成欢喜”之意,看其中的小说,多写男女之间离合悲欢之事。很有趣的是,其中大多写男女偷情,花前密约、月下私奔,而且大多是有夫之妇,或是有妇之夫,妇人失节之后,原来的丈夫往往还能原谅,继续生活,实在是有些让人大惑不解。
据史书记载,由于程朱理学在官方的地位不断提高,对妇女的礼教约束至明代达到了顶峰,“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明史》上所载的烈女要比往代多得多,这种对女人的重重束缚在汤显祖的〈〈牡丹亭〉〉中可见一斑。只是怕女儿思春,十五岁的杜丽娘居然不知家中还有一个“烟波画船、雨丝风片”的花园,更不要说踏进半步了。
明代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社会风气,查鲁迅先生的〈〈中国小说史略〉〉中第十九篇〈〈明之人情小说(上)〉〉,有一段文字很能说明问题:
故就文辞与意象以观〈〈金瓶梅〉〉,则不外描写世情,尽其情伪,又缘衰世,万事不纲,爰发苦言,每极峻急,然亦时涉隐曲,猥黩者多。后或略其他文,专注此点,因予恶谥,谓之“淫书”;而在当时,实亦时尚。成化时,方士李孜僧继晓已以献房中术骤贵,至嘉靖间而陶仲文以进红铅得幸于世宗,官至特进光禄大夫柱国少师少傅少保礼部尚书恭诚伯。于是颓风渐及士流,都御史盛端明布政使参议顾可学皆以进士起家,而俱借“秋石方”致大位。瞬息显荣,世俗所企羡,侥幸多竭智力以求奇方,世间乃渐不以纵谈闺帏方药之事为耻。风气既变,并及文体,故自方士进用以来,方药盛,妖心兴,而小说亦多神魔之谈,且每叙床第之事也。
总感觉明代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很特殊的朝代,很多新的思想产生在那个时期,当时的社会生活也呈现出了很多与以往不同的特点。比如在小说第十三回《两房妻暗中双错认》,其实讲得就是一个换妻的故事,当时社会风气的开放似乎远不逊于现代,小说中这样描写此事被曝光之后大家的反映:不期那些左右邻舍闻知此事,传将起来,笑个不住。有那好事的,登时做下一首《西江月》词儿道:
相交酒肉兄弟,兑换柴米夫妻。暗中巧换世间稀,竟是小星娼妓。
倘是生儿生女,不知谁父谁爷。其中关系岂轻微,为甚逢场作戏。
满杭城传得热闹。朱、龙二家也觉得不雅,想移开了,又不便。欲嫁了妇人,又难割舍。遂自拈了四句诗道:
这段奇缘难自由,暗中谁识巧计谋?
皆因天遣偿花债,没甚高低有甚羞。
众人见了他四句,又题他四句道:
张郎之马李郎骑,李妇重为张氏妻。
你不羞时我要笑,从来没有这般奇。
朱、龙二家见了,又题四句道:
两家交好有何妨,何苦劳君笔砚忙。
自己儿孙如问我,那时回复怎生当?
各此,各人猛省道:“果是,倘若儿孙不争气,妻子白白养汉的也有,还不如他小阿妈兑换的好哩!”内中又有人道:“小阿妈换了,也无此事。”内又有人说:“此乃世间常事,岂不闻爱妾换马、筵前赠妾的故事。”
总之,这部小说反映了明代市井百姓的普通生活,基本上讲了二十四个各式各样的婚外情的故事,让我看到了一个不同于历史教科书中所叙述的明朝,它更鲜活,也更真实。 写于1月4日午时看到此处说明本文对你还是有帮助的,关于“古典小说中最早的“换妻”故事”留言是大家的经验之谈相信也会对你有益,推荐继续阅读下面的相关内容,与本文相关度极高!